汉帛书《周易》,“翼”字,无谓,不可信

佚名 2023-07-10 15:06

汉帛书《周易》,“翼”字,无谓,不可信

周易卦爻辞正训,明夷

益津关下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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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8-15 0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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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夷

.明夷

明夷:利艰贞。

[注]“艰贞”,可用一个“忍”字诠释。断只三字,而义蕴三千:上坤地,下离日,象日没地中,引伸为社会黑暗,世道污浊,善人受压,恶人得志;君子被伤害,小人无忌惮。在这样的时刻,君子要韬光养晦,内明外顺,忍常时、常人所不能忍,谨避伤害,坚忍以对,隐忍待时。

“夷”:通痍,创伤。

初九:明夷于飞,垂其翼。君子于行,三日不食。有攸往,主人有言。

[注]三占之辞:取一离象,拟说三事——

①在这明夷之时,比拟于鸟欲飞而翼下垂,垂则不飞,喻事不可成。

坎为鸟飞,离则为敛翅不飞,或因不欲飞,或因伤翼而不能飞。

汉帛书《周易》,“翼”字上有“左”字,冗衍无谓,不可信。

②在这明夷之时,君子辞家外出,会有三天吃不上饭。

坎为进食(视坎为下下正反兑口),离为不食,离又为日,先天离数三,合而言“三日不食”。取初至二为半震,震为君子为行,故言“君子于行”。

③在这明夷之时,人若有所往,即想去做什么事情,会受到他主人的责难、诋诬。

取初至二为半震,震为往。初在离,离主爻为六二,拟为初九之主人,而六二与九三又合成半反震(震覆),震为言,正为赞誉汉帛书《周易》,“翼”字,无谓,不可信,覆则为责难、诋诬,即“有言”。

六二:明夷,夷于左股,用拯马壮,吉。

[注]“夷”:借为痍,创伤。二在离,离为戈兵为创伤。

“左股”:左大腿。二与初合为半震,后天八卦方位,震居东,古人定向,负阴抱阳,南面而立,则震为东为左。震为足为股(《说卦传》以巽为股,误,会通周公爻辞可知),故言“左股”。

“拯”:援救溺水之人。六二已入上坎,坎为水,象入水中,故用“拯”字。

“用拯马壮”:取象二至上所成大坎:先视二在正坎(三爻画),再视三至上为大震,震为出为马,大震为壮马,合而成“二被强壮的马拯救出来”的景象。

这一条爻辞,取用整个卦象模拟了这样一个场景:一个战士(六二)左腿中箭被伤,驾车渡河逃离,多亏驾车的马匹健壮,才把他渡过河去,没有溺毙河中,可庆可贺!

九三:明夷于南狩,得其大首。不可疾,贞。

[注]“南”:六爻卦体,下为北,上为南。

“狩”:狩猎,代指征伐、战争。视卦体为震交离,震为征,离为戈兵,合而为戈兵震动,战伐之象。

“大首”:敌方的头领,指五,五包在大震中,象“俘获敌人头领”。乾在上,五称大君;巽在上,五称王;他卦在上,无定称,视其性而定。“大首”,鄙称。

“不可疾,贞”:三在震,震为疾躁。辞义是:不要轻率、急切地进兵,要做好完全准备,必要时宁可迟以待机。

六四:入于左腹,获明夷之心,于出门庭。

[注]四已在坤震迭合之体(三至上),坤为腹,震为左,故言“入于左腹”。

卦体大象为明夷,即日没地中,光明受伤(被掩没),喻社会黑暗。四在此大象中爻坎,坎为心,故言“获明夷之心”。再转换视角,视四在二至上大坎,劈坎为二:上震、下艮、艮为门庭,震为出,合而成“出门庭”。

爻辞为象语,可以译释为:深入统治中枢,得知世道的黑暗污浊是由最高统治者一手造成的,由此想逃离出去。

六五:箕子之明夷,利贞。

[注]这一句爻辞,一直存在争议。因为已经看不到原文用字,所以至今不能确诂。汉刘向说:“今《易》箕子作荄滋或荄茲”。刘向大学问家,所据皆中古文,其可靠性不容怀疑。而马融始诂为“箕子”,所据不明。一个校为草木,一个校为人名,哪一个准确可信呢?注者以为校为人名更近爻辞本义,但不可能是箕子这个真实历史人物(孔子称殷末三仁:箕子、微子、比干,皆纣臣。比干剖心,箕子佯狂,微子逃亡于周),五位尊象王,箕子不能当。注者以为“荄茲”“箕子”可能是“亥子”之误,理据如下——

中古文即西周金文,承自殷商文字(以安阳殷墟出土甲骨文为代表),两种字形尚无大异。刘向虽为古文大家,诂“箕子”为“荄滋”,盖亦失之于一个“子”字。“子”字在经辞中屡屡出现,不可能校误,而“亥子”两字,又以为不成文义,故刘向索性将两个字一并改篡。马融则识象不精,改“亥”为“箕”。“亥子”,可能是殷末周初的一个习称。《尚书·微子》“我旧云刻子……”之“刻”,可能也是“亥”字之误。殷墟甲骨卜辞中,“亥”为“豕”字之变体,而周初金文,则与“豕”同。故“亥子”当时可能就是“猪猡”、“猪仔”、“蠢猪”之义。本卦二至上为大坎,坎为豕。六五王位,纣之诸父不能当,唯有纣。“亥子”就是六三之“大首”的鄙称。故诂为“亥子”,卦象既合,义理又通。

“利贞”,非戒“亥子”,而是戒君子占者。

上六:不明晦,初登于天,后入于地。

[注]“不明晦”句义无解,与后文文义亦相牴牾,故可断为校误。“不”当为“大”,甲骨文及金文中字形相近,故校误。先天卦象,离日坎月,俱为明,一统于乾,故乾象大明,而坤为大暗。本卦坤居上,掩没日月于下,故言“大明晦”。

《周易》及文王、周公的推法,以综卦为事始明夷卦卦辞,本卦为事终,故言“初登于天,后入于地:在综卦《晋》,日月居上,象登于天;在本卦,日月居下,象入于地。”

[备考]

周公演象,与春秋人说卦,已经存在较大差异,例如使用卦数的问题:周公用先天数,如《明夷》“三日不食”明夷卦卦辞,用离数三;《损》“二簋可用亨”,用兑数二。《左传》《国语》记载的一些筮例,则有用它数。殷末,先天卦数是否已广为人知?是否至春秋已失传了呢?这就成了一个难解之谜。

《左传·昭公五年》:初,穆子之生也,穆庄叔以《周易》筮之,遇《明夷》之《谦》。卜楚丘曰:……明夷,日也。日之数十,故有十时,亦当十位。自王以下,其二为公,其三为卿。日上其中,食日为二,旦日为三,……当三在旦,故曰“三日不食”。

这不是周公的推法,而极可能是商人的推法。

商人历法,纪日纪时,以十天干配日,十日一旬,一月三旬。纪时则以十二地支依次划分,并配以当时人的十个等级——

子时(今23点—1点)称“夜半”,配皁。

丑时(1点—3点)称“鸡鸣”,配士。

寅时(3点—5点)称“平旦”配卿。

卯时(5点—7点)称“日出”、“明”、“旦”,配位缺。

辰时(7点—9点)称“食时”、“朝”、“大采”配公。

巳时(9点—11点)称“隅中”、“大食”,缺不在第。

午时(11点—13点)称“日中”、“中日”,配王。

未时(13点—15点)称“日昳”、“昃”,配台。

申时(15点—17点)称“哺食”、“小食”、“郭兮”,配仆。

酉时(17点—19点)称“日入”、“昏”、“莫(暮)”、“小采”,配僚。

戌时(19点—21点)称“黄昏”,配隶。

亥时(21点—23点)称“人定”,配舆。

“食日为公”即辰时当公位。“旦日为三”即寅时当卿位。穆庄叔时为卿,“当三在旦”,故言“三日不食”。寅于十二地支排序为第三位,这显然是在用支数了。

——这说明什么呢?

商人这种奇特的纪时配位法明夷卦卦辞,难到也与商易八卦的卦象、卦气、卦数的形成有关么?资料太少,现在已无从索考了。

有一点却是肯定的:文王、周公父子创新的周易,汉代之前,并没有普及开来,最大可能是只留存在了周室和鲁国。其象法、推法,各封国并不知晓。各封国的太史们依然在使用古易(主要指商易《归藏》)占筮,晋范宣子聘鲁求观易象的故事,就说明了这一点。至春秋,孔子看到了它,但已相隔四百多年,也没有真正读懂它,将它具体准确地传释下来。直到汉初立五经博士,《周易》才开始大范围普及开来汉帛书《周易》,“翼”字,无谓,不可信,然而悲哀的是,它的文字虽然较完整保留下来,但它使用的一些象法和推法却已经失传了,以致于自汉至今,它的卦爻辞的绝大部分,都没有得到正确的诂训和解读。所幸,这个可悲的状况,自今天以后,要开始彻底改变了。

汉帛书《周易》,“翼”字,无谓,不可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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